《愛國主義教育叢書:馬關條約》電子書下載
《馬關條約》為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馬關(今下關市)簽署的條約,原名《馬關新約》,日本稱為《下關條約》或《日清講和條約》。《馬關條約》的簽署標志著甲午戰(zhàn)爭的結束。清朝代表為李鴻章和李經芳,日方代表為伊藤博文和陸奧宗光。該條約是繼《北京條約》以來侵略者強加給中國最刻毒的不平等條約,它使日本得到巨大的利益,也適應了帝國主義各國向中國輸出資本愿望。條約簽訂后,由于俄、德、法三國的干涉,日本將遼東半島退還給中國,中國付給日本“酬報”銀三千萬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