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瑟與喬治》亞瑟和喬治生于英國十九世紀末,但出生環(huán)境截然不同。亞瑟是醫(yī)生,后成為大名鼎鼎的柯南道爾——《福爾摩斯探案集》的作者,喬治卻是一位默默無聞的律師,為鐵路法而努力呼吁。但在新世紀初,他們因轟動一時的”大沃利幫派”案走在了一起。喬治因此案深受牽連,亞瑟利用一切偵破手段為其鳴冤。作者深入調查,發(fā)揮想象,再現了這個被長期遺忘的著名案件,揭示了兩個人物的內心世界和成長環(huán)境.反映了罪過與無辜、民族與種族等人類固有的問題。
作者:(英國)朱利安·巴恩斯(1946- ) 英國當代最具影響力的作家之一。生于英格蘭,畢業(yè)于牛津大學,曾參與《牛津英語詞典》的編纂工作,做過多年的文學編輯和評論家。他著有十余部長篇小說,其中《福樓拜的鸚鵡》最為膾灸人口,奠定了他在英國文壇的地位。 他的創(chuàng)作以對歷史、真實、真理和愛情的思考著稱,這在《10 1/2章世界史》中表現得尤為明顯。他嘗試多種實驗方法,打破傳統(tǒng)的小說創(chuàng)作模式。他自己的小說也部部特色鮮明,風格絕不雷同。 他曾獲毛姆獎、杰弗里?費伯紀念獎、E.M.福斯特獎,并三獲布克獎提名(1984年《福樓拜的鸚鵡》、1998年《英格蘭,英格蘭》、2005年《亞瑟與喬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