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紹

陳獨秀南京獄中資料匯編


作者:奚金芳 伍玲玲     整理日期:2016-06-01 10:44:07

本書鎖定陳獨秀一生中的第四次被捕入獄時期,即1932年10月15日至1937年8月23日。深入研究這一時期的陳獨秀,對厘清其思想發(fā)展脈絡和關鍵性轉折具有重大意義。主要內(nèi)容涉及陳獨秀被捕、營救、庭審、辯訴、判刑、入獄、獄中生活、減刑、釋放等方面,為研究囚禁時期的陳獨秀提供了迄今為止最完整、最豐富的歷史資料。 
本書簡介:
  《陳獨秀南京獄中資料匯編》一書達百萬字之鉅,是目前國內(nèi)最為詳盡記錄和反映陳獨秀自1932年10月15日至1937年8月23日在上海被捕、各方營救、庭審、判決上訴、改判、入獄到釋放及南京獄中生活等方面的資料匯編,集民國檔案文獻、報刊書籍、往來書信、本人著述于一爐,具有較高的文獻價值與史料價值。此書又是一部研究創(chuàng)新之作,兩千余條注釋均反映了編者的匠心與成果。其中一是認真考證了一批陳獨秀及當時名家來往書信的年月;二是發(fā)掘出了新資料如《中國論壇》、《密勒氏評論報》等五六種外文報及百余種國內(nèi)報刊、大量書信及相關資料;三是編者在書中撰寫的“導讀”、“跋”和“陳獨秀獄中大事記”等結合最新的史料,展現(xiàn)了陳獨秀研究的新的成果。這些不僅便于讀者了解文獻的相關背景,而且是一部學術性很強的史料書,對深入研究陳獨秀生平和思想,乃至研究國共關系史、中國近現(xiàn)代史以及1932年10月至1937年8月間中國政壇重要人物的思想,都具有一定的意義。
  作者簡介:
  奚金芳,女,1937年出生于江蘇常州市,是孔子七十二賢之一的奚子(容蒧)的七十四代孫女。1955年畢業(yè)于常州師范學校,1959年肄業(yè)于南京師范大學中文系漢語函授專修班。“文化大革命”前任南京大學越南留學生班副主任兼辦公室主任。1976年轉入教學工作。編著《何孟雄文集》(1991年得江蘇省優(yōu)秀著作獎)、《何孟雄研究文集》等,發(fā)表論文45篇,其中《斯諾與中國革命關系紀事》一文得到黃華丶愛潑斯坦、高梁等的高度評價。退休后編著三本《陳獨秀研究文集》。2004年發(fā)起創(chuàng)建了江蘇省歷史學會陳獨秀研究分會,任副會長兼秘書長。
  伍玲玲,女,1950年2月生于江蘇無錫。1977年畢業(yè)于南京大學哲學系,留系任教。2010年退休。長期從事中國古代哲學、儒家倫理、中國近現(xiàn)代哲學的教學與研究。
  目錄:
 。88)《大公報》1932年11月12日《陳獨秀案鄭天錫談偵查須時年內(nèi)恐難公開審訊》230
  89)《申報》1932年11月12日《陳彭案偵查決從慎》230
  90)《益世報》1932年11月12日《陳獨秀案牽涉甚廣年內(nèi)難開審》
  230
  91)《紅色中華》第40期1932年11月14日《關于陳獨秀》231
  92)《申報》1932年11月14日《陳彭案偵查未竣事》231
  93)《益世報》1932年11月14日《陳獨秀讀刑法日內(nèi)開三次審查庭》
  232
  94)《益世報》1932年11月14日《陳獨秀案內(nèi)容復雜偵查需時年內(nèi)恐不及公審……法次鄭天錫之談話……》232
  95)《中央日報》1932年11月15日《陳獨秀案蘇法院昨開偵查庭由檢察官鐘尚斌審訊歷二小時現(xiàn)正催調(diào)解往漢口之該案證據(jù)》232
  96)《申報》1932年11月15日《陳彭案續(xù)開偵查庭》233
  97)《益世報》1932年11月15日《陳彭昨受三次審訊蘇高法院正催調(diào)證據(jù)卷宗》234
  98)《世界日報》1932年11月15日第三版《陳獨秀案昨日三次偵查公開審理尚無期》234
  99)《先鋒》第四期1932年11月17日《致河北省委一封公開的信》
  234
  100)《先鋒》報第四期1932年11月17日《起來!起來。I救中國革命領袖陳獨秀》236
  101)《先鋒》報第四期1932年11月17日《新書出版〈先鋒〉小叢書〈陳獨秀底生平及其政治主張〉》237
  102)《中央日報》1932年11月17日《蔣夢麟抵平談在京晤陳獨秀》
  238
  103)關于國民黨江西省上高縣執(zhí)行委員會要求嚴懲陳獨秀快郵代電的公文1932年11月17日238
  104)關于國民黨陸軍第十六師特別黨部要求嚴辦陳獨秀電報的公文1932年11月19日239
  105)《濤聲》第三十一期1932年11月19日陳獨秀軍政部題詞240
  106) 《濤聲》第三十一期1932年11月19日《陳獨秀到底怎樣?》吉星來信人道摟主復信240
  107)《濤聲》第三十一期《假若陳獨秀變了節(jié)——答吉星先生》242
  108)《益世報》1932年11月19日《優(yōu)待陳獨秀自由讀書唯禁閱報運漢證據(jù)待蔣查閱》245
  109)《世界日報》1932年11月19日《陳獨秀謂“胡立夫才是漢奸呢”彭述之在獄內(nèi)接情書一封“最愛的哥哥……緊緊的握你的手你的玉妹”》245
  110)《世界日報》1932年11月20日《陳獨秀謂“胡立夫才是漢奸呢”彭述之在獄內(nèi)接情書一封“最愛的哥哥……緊緊的握你的手你的玉妹”(續(xù))》247
  111)《社會評論》第24號1932年11月23日《陳獨秀案》247
  112)國民黨西南執(zhí)行部致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的呈文(一)1932年11月21日
  247
  113)關于國民黨湖南清鄉(xiāng)司令何健要求迅予處決陳獨秀電報的公文1932年11月26日249
  114)《陳獨秀致王靈均信》(1)1932年11月27日250
  115)《中央日報》1932年11月28日《粵省執(zhí)委會電請嚴辦陳獨秀并請懲辦出名保釋之人湘省清鄉(xiāng)司令部亦電請?zhí)帥Q》251
  116)關于新疆省政府主席金樹仁要求嚴懲陳獨秀快郵代電的公函1932年11月29日)251
  117)《陳獨秀致王靈均信》(2)1932年11月30日253
  118)關于國民黨廣東英德縣第七次全縣代表大會要求迅予槍決陳獨秀快郵代電的公文1932年12月1日253
  119)關于國民黨中山大學校黨部要求對陳獨秀等人迅予典刑通電的公文1932年12月1日254
  120)《陳獨秀致胡適信》(1)1932年12月1日255
  121)國民黨西南執(zhí)行部致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的呈文(二)1932年12月3日
  256
  122)左派反對派臨時委員會(中國地區(qū)):《為陳獨秀與其他人被捕向國際無產(chǎn)者的呼吁書》1932年12月257
  123)羅文干致蔡元培函1932年12月6日259
  124)金家鳳致蔡元培函1932年12月9日260
  125)國民黨西南執(zhí)行部致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的呈文(三)1932年12月13日
  260
  126)《陳獨秀致王靈均信》(3)1932年12月13日—23日261
  127)《紅色中華》第41期1932年12月21日《陳獨秀取消派叛黨!反共!且聽蔣夢麟道來》261
  128)《陳獨秀致王靈均信》(4)1932年12月22日262
  129)《中央日報》1932年12月30日《陳獨秀案公審期在明年二月》
  263
  130)《申報》1932年12月30日《陳彭在獄近況》263
  131)陳獨秀等危害民國案證據(jù)
  目錄:
  263
  132)本專題附錄:中國共產(chǎn)主義左派反對派(布爾什維克列寧派)的綱領
  293
  五、起訴、庭審、辯訴與判決(1932年12月31日—1933年6月14日)305
 。ㄒ唬┢鹪V、庭審、辯訴(1932年12月31日—1933年4月25日)305
  1) 《申報》1932年12月31日《陳獨秀案起訴蘇高院檢察處之起訴書陳等十人犯危害民國罪》305
  2) 《大公報》1932年12月31日《陳獨秀案江蘇高等法院起訴》
  309
  3) 《益世報》1932年12月31日《陳獨秀案軍法司訊明與赤匪無關惟檢察官朱雋起訴指為有意危害民國》309
  4) 《大公報》1933年1月3日《蘇高法院檢察官對陳彭等起訴書觸犯〈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309
  5) 《益世報》1933年1月3日《陳彭案蘇高等法院提起起訴書被告等所為僅只共產(chǎn)黨宣傳違反〈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310
  6) 《大公報》1933年1月4日《蘇高法院檢察官對陳彭等起訴書(續(xù))觸犯〈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310
  7) 《益世報》1933年1月4日《陳彭案蘇高等法院提起起訴書被告等所為僅只共黨宣傳違反〈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續(xù))310
  8) 《陳獨秀致王靈均信》(5)310
  9) 《中央日報》1933年1月13日《陳獨秀案偵查終結起訴書已送達各犯將于下月初在江寧法院開審王曉春一名另予不起訴處分》311
  10) 《濤聲》第二卷第三期華齡:《論牛蘭、陳獨秀并質吉星先生》312
  11) 《中央日報》1933年1月19日《陳彭案開審期尚有待》316
  12) 《世界日報》1933年1月21日第三版《陳獨秀曾絕食法院允陳等接見家屬后……陳等始復食》316
  13) 司法行政部關于陳獨秀一案添臨時看守費用給江蘇高等法院的指令1933年1月26日317
  14) 國民政府江蘇高等法院訓令1933年1月30日318
  15) 《陳獨秀致王靈均信》(6、7、8)1933年2月7日、26日318
  16)陳獨秀自撰辯訴狀1933年2月20日320
  17)《共黨干部派對陳獨秀的詆毀與批判》1933年3月325
  18)《大眾評論》創(chuàng)刊號1933年6月20日《托陳取消派首領陳獨秀被捕之意義》335
  19)《取消派消滅蘇維埃運動的妙策》1993年338
  20)《陳獨秀文學革命及國民黨、共產(chǎn)黨》339
  21)《〈陳獨秀評論〉編者自序》1933年2月5日347
  22)陳獨秀《除夕歌》丁巳除夕歌一名《他與我》1933年3月349
  23)《益世報》1933年3月5日《陳獨秀案定六日在京開審高院已派員赴京》351
  24)《中央日報》1933年3月6日《陳獨秀案承審員今日可來京》
  351
  25)《中央日報》1933年3月7日《陳獨秀案一周內(nèi)開審律師聘章士釗等三人》351
  26)《大公報》1933年3月7日《陳獨秀案將公開審判》352
  27) 《申報》1933年3月7日《陳彭在獄近況審判期不出一星期左右》
  352
  28)《中央日報》1933年3月8日《陳獨秀案將開調(diào)查庭準許被告陳訴事實承審人員昨已抵京》353
  29)《中央日報》1933年3月11日《陳獨秀案證據(jù)即可審竣四月上旬公開審判》353
  30)《大公報》1933年3月11日《陳獨秀案下月初公開審理》354
  31) 《濤聲》第二卷第九期(總第四十五期)1933年3月11日《美國著名思想家來電營救陳獨秀》354
  32) 《陳獨秀致王靈均信》(9)1933年3月14日356
  33)江蘇高等法院關于派庭長胡善稱代行審理陳獨秀等一案文件給司法行政部的呈文1933年3月15日356
  34)《大公報》1933年3月18日《陳獨秀案法院審查證據(jù)下月公開審判》356
  35)國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關于收悉胡善稱代行審理陳獨秀案文件呈文給江蘇高等法院指令1932年3月29日357
  36)江蘇高等法院關于陳獨秀等危害民國案延長羈押裁定書(殘頁)1933年3月30日357
  37)《申報》1933年3月30日《陳獨秀案定期審判》358
  38)《中央日報》1933年3月31日《陳獨秀案十四日開庭庭長及推事即將來京》358
  39)《大公報》1933年3月31日《陳獨秀下月公開審判》358
  40) 《陳獨秀致王靈均信》(10、11、12)1933年4月5、6日358
  41) 蔡元培:《獨秀文存•序》1933年4月361
  42)章士釗贈陳獨秀詩1933年4月362
  43)《中央日報》1933年4月13日《陳獨秀案明日開庭審判長胡善稱及辯護律師已到京陳彭之刑事辯訴狀昨已送到法院》363
  44)《大公報》1933年4月13日《陳獨秀案明晨在京審理》364
  45)《中央日報》1933年4月14日《陳獨秀案今晨公開審訊上午九時假江寧地方法院審判期間將在一星期左右》364
  46)《申報》1933年4月14日《章士釗為陳獨秀案赴京》365
  47)《益世報》1933年4月14日《陳獨秀案今日在京公審》365
  48)《中央日報》1933年4月15日《陳獨秀案昨晨開審陳彭自認共黨中委不諱審訊未畢今晨繼續(xù)開庭》365
  49)《申報》1933年4月15日《陳獨秀案公開審判陳彭直認為共黨托派不承認犯危害民國罪》371
  50)《大公報》1933年4月15日《陳獨秀案昨日開庭今日續(xù)審》
  372
  51)《中央日報》1933年4月16日《陳獨秀案昨日續(xù)審宣讀筆錄并傳訊王子平等定二十日再行開庭》372
  52)《申報》1933年4月16日《陳彭案昨續(xù)審定二十日再審》376
  53)《申報》1933年4月16日《陳彭案開審記陳彭自認為共黨中委但最后不承認危害民國》377
  54)《大公報》1933年4月16日《陳獨秀案昨續(xù)審陳彭核對供詞略有更正法庭宣布定二十日再審》377
  55)《益世報》1933年4月16日《陳彭案昨日續(xù)審陳直認彼等最后目的為世界無產(chǎn)階級革命》378
  56)《世界日報》1933年4月16日陳獨秀案昨繼續(xù)審訊陳獨秀彭述之均供認:最終目的為“世界無產(chǎn)階級革命”378
  57)《申報》1933年4月17日《陳彭案審訊再記全案已審訊一過定于二十日再審》379
  58)《大公報》1933年4月17日《陳案聽審記陳彭等承認為共黨不諱陳供奪政權乃當然目的》379
  59)《申報》1933年4月18日《陳獨秀呈高院文自稱無篡奪民國之企圖》380
  60)《大公報》1933年4月18日《陳獨秀擬有辯訴狀解釋未犯叛國罪》
  381
  61)《大公報》1933年4月18日《陳獨秀案二次聽審記陳彭對口供筆錄略加修正王子平等均簽提到庭審訊》381
  62)《中央日報》1933年4月20日《陳獨秀案今晨繼續(xù)審訊宣讀筆錄并重訊口供證人及律師均已到京》382
  63)《世界日報》1933年4月20日第三版《陳獨秀案今日開辯護庭》
  382
  64)《申報》1933年4月20日《陳獨秀案今日續(xù)審》383
  65)《大公報》1933年4月20日《陳獨秀評論》陳東曉編383
  66)《中央日報》1933年4月21日《陳獨秀案辯論終結昨上下午均開審各律師出庭辯護定廿六日宣判》384
  67)《申報》1933年4月21日《陳獨秀案宣告辯論終結定二十六日宣判》394
  68)《大公報》1933年4月21日《陳獨秀評論》廣告394
  69)《大公報》1933年4月21日《陳獨秀案定二十六日宣判》394
  70)《益世報》1933年4月21日《陳獨秀案昨辯論終結》395
  71)《中央日報》1933年4月22日《陳獨秀案辯論終結定二十六日宣判》(續(xù)昨)395
  72)《申報》1933年4月22日《陳彭案辯論終結定本月二十六日宣判》396
  73)《大公報》1933年4月22日《陳彭案陳彭自認無罪》396
  74)《益世報》1933年4月22日《顛覆政府與國家——國人應有的常識》
  397
  75)《法律評論》第10卷第29號第497期1933年4月23日《陳獨秀危害民國案審理記》(一)399
  76) 《申報》1933年4月23日《陳彭案辯論終結定本月二十六日宣判》(續(xù))399
  77)《益世報》1933年4月23日《共產(chǎn)黨史重要之一頁》399
  78)《益世報》1933年4月24日《共產(chǎn)黨史重要之一頁》(一續(xù))399
  79)《大公報》1933年4月25日《陳獨秀案明日宣判檢察官提起之犯罪證據(jù)被告?zhèn)人紛紛提出抗辯》399
  80)《益世報》1933年4月25日《共產(chǎn)黨史重要之一頁》(再續(xù))401
  81)《世界日報》1933年4月23日、24日、25日、26日、27日,《陳獨秀案最后審訊》。401
 。ǘ┡袥Q與各方反應(1933年4月26日—1933年6月15日)402
  1)《論陳獨秀主義》402
  2) 《中央日報》1933年4月26日社評《今日中國之國家與政府——答陳獨秀及章士釗》421
  3) 《大公報》1933年4月26日《陳獨秀案今日宣判檢察官提起之犯罪證據(jù)被告各人紛紛提出抗辯》424
  4) 《益世報》1933年4月26日《陳獨秀案定今日宣判》425
  5) 江蘇高等法院刑事判決二十一年度高字第三五號1933年4月26日
  426
  6) 美國作家斯諾旁聽陳、彭案審判過程434
  7) 《中央日報》1933年4月27日《陳獨秀案昨宣判陳獨秀彭述之各處徒刑十三年王子平等處徒刑五年或二年半梁有光王鑒堂二人均無罪開釋陳彭等當庭聲明不服決意上訴》435
  8) 《申報》1933年4月27日《陳獨秀案昨日宣判陳獨秀彭述之各處有處〔期〕徒刑十三年》436
  9) 《大公報》1933年4月27日《陳獨秀案昨日宣判各處有期徒刑十三年!》436
  10) 《大公報》1933年4月27日《陳獨秀等一案判決矣》437
  11) 《益世報》1933年4月27日《陳獨秀、彭述之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理由為“以文字為叛國之宣傳”陳語記者謂“自當上訴”》
  438
  12) 《申報》1933年4月28日《陳彭案宣判陳彭等不服聲明決上訴》
  439
  13) 《大公報》1933年4月28日《陳獨秀案律師抗辯書補志》440
  14)《法律評論》1933年4月30日第10卷第30號第498期專載《陳獨秀案第二次審理記》440
  15)《大公報》1933年4月30日《中央日報》4月28日社評《今日中國之國家與政府——答陳獨秀及章士釗》440
  16)《世界日報》1933年4月30日《陳獨秀案判決時彭述之等高呼不服彭仍稱并未危害民國何阿芳謂判決不公平》440
  17)《國聞周報》1933年5月1日第10卷第17期《陳獨秀案開審記》
  441
  18)《益世報》1933年5月3日《陳獨秀案的重要性》443
  19)《申報》1933年5月4日《國民黨與國家》444
  20)ChinaForum(《中國論壇》)1933年5月4日第2卷第5期《陳獨秀獲刑十三年》449
  21) 《申報》1933年5月5日《陳獨秀患盲腸炎癥》450
  22)《大公報》1933年5月5日《陳獨秀病》450
  23)《法律評論》1933年5月7日第10卷第31號第499期專載《陳獨秀案第三次審理記(上)》451
  24)《中央日報》1933年5月7日《再論今日中國之國家與政府》451
  25)《紅色中華》1933年5月8日第77期《托陳取消派向國民黨法庭討?zhàn)垺?56
  26)《晨報》1933年5月8日《再答章士釗——再論今日之國家與政府》
  456
  27)《中央日報》1933年5月12日《陳獨秀案將提起上訴》456
  28)《大公報》1933年5月12日《陳獨秀決向最高法院起訴》456
  29)《法律評論》1933年5月14日第10卷第32號第500期《陳獨秀案第三次審理記(下)》456
  30)《中央日報》1933年5月24日《陳獨秀案判決書全文》457
  31)《中央日報》1933年5月25日《陳獨秀案判決書全文》(續(xù)昨)457
  32)《大公報》1933年5月25日《陳獨秀案判決書》457
  33)《益世報》1933年5月25日《陳獨秀判決書全文》(一)457
  34)《大公報》1933年5月26日《陳獨秀案判決書》(續(xù)昨)458
  35)《益世報》1933年5月26日《陳獨秀案判決書全文》(二)458
  36)《大公報》1933年5月27日《陳獨秀案判決書》(續(xù)昨)458
  37)《大公報》1933年5月28日《陳獨秀案判決書》(續(xù)昨)458
  38)《法律評論》1933年5月28日第10卷第34號第502期《從法律本質上觀察陳彭案判決之當否》458
  39)國民政府江蘇高等法院向司法行政部呈送陳獨秀判決書的呈文1933年5月26日465
  40)《中央日報》1933年5月30日《陳獨秀案判決書昨已送達陳彭將提起上訴》466
  41)《法律評論》第10卷第35號第503期1933年6月4日《江蘇高等法院陳獨秀案判決書(一)》467
  42)《法律評論》第10卷第36號第504期1933年6月11日《江蘇高等法院陳獨秀案判決書(二)》467
  43)國民黨司法行政部關于陳獨秀等危害民國案辦結的指令1933年6月12日467六、上訴、抗辯與改判(1933年6月15日—1934年8月13日)469
 。ㄒ唬┥显V與抗辯(1933年6月15日—1934年7月20日)469
  1) 陳獨秀致汪原放信(1)1933年6月16日469
  2) 陳獨秀致楊杏佛1933年6月16日470
  3) 《法律評論》第10卷第37號第505期1933年6月17日《對于陳獨秀案章律師辯護評議》470
  4) 《中央日報》1933年6月17日《陳彭之獄中生活上訴書已草就》
  473
  5) 《世界日報》1933年6月22日《陳獨秀上訴狀》474
  6) 《中央日報》1933年7月4日《最高法院駁回陳彭等上訴狀》474
  7) 《中央日報》1933年7月7日《陳獨秀案最高法院未接上訴狀》475
  8) 陳獨秀《再抗辯書》1933年7月7日476
  9) 陳獨秀致汪原放信(2)1933年8月1日476
  10) 《法律評論》第10卷第37號第505期1933年8月5日《陳獨秀上訴狀原文》477
  11) 陳獨秀致汪原放信(3)1933年8月9日478
  12) 陳獨秀《上訴狀原文》479
  13)陳獨秀致汪原放信(4)1933年8月17日479
  14)《中央日報》1933年9月2日《陳獨秀等上訴案須調(diào)集全部案卷約下月中旬裁判》480
  15)陳獨秀致汪原放信(5、6、7、8)1933年9月12日、22日480
  16)陳獨秀致羅家倫信(1、2)1933年9月23日、10月2日483
  17)陳獨秀致汪原放信(9)1933年10月2日484
  18) 陳獨秀致汪原放信(10、11、12、13、14、15)1933年10月5—24日
  485
  19)陳獨秀致胡適(2)1933年10月25日489
  20)《中央日報》1933年10月28日《陳獨秀案最高法院決不開庭仍用書面審訊》490
  21)吳虞《寄獄中陳獨秀》1933年10月30日490
  22)陳獨秀致蔡元培信(1)1933年11月1日491
  23)陳獨秀致汪原放信(16)1933年11月2日491
  24)胡適致陳獨秀(2)1933年11月2日491
  25)鄧以蟄談陳獨秀在南京獄中1933年11月15日493
  26)陳獨秀致汪原放信(17、18)1933年11月15日、19日499
  27)陳獨秀致汪原放信(19、20)1933年11月26日、12月2日500
  28)江蘇高等法院為陳獨秀案雇臨時看守給江寧地方法院的公文(殘頁)1933年12月7日501
  29) 陳獨秀致汪原放信(21、22)1933年12月7日、9日501
  30)《中央日報》1934年2月8日《陳獨秀案最高法院尚在審議中》
  503
  31)《中央日報》1934年2月12日《陳獨秀獄中生活衣食住用甚舒適自稱感覺性煩悶》503
  32)《紅旗周報》第64期對章士釗為陳獨秀辯護的評論1934年3月1日503
  33)江寧地方法院為報陳獨秀案臨時看守工餉給江蘇高法院的呈文1934年4月26日504
  34) 江寧地方法院關于陳獨秀案臨時看守工餉致江蘇高等法院會計科的催文NO108321934年5月21日505
  35)江蘇高等法院關于陳獨秀案內(nèi)臨時看守工餉給江寧地方法院的指令第07962號1933年5月28日505
  (二)改判(1934年6月30日—8月13日)506
  1)最高法院刑事二庭關于函送陳獨秀案判決書及送達證書致江蘇高等法院刑事科公函1934年7月7日506
  2)陳獨秀《再抗辯書》1934年7月7日506
  3)《中央日報》1934年7月21日《陳獨秀彭述之最高法院判處徒刑八年較原判減輕七年》506
  4) 《申報》1934年7月21日《最高法院判決陳獨秀等減刑各處有期徒刑八年》506
  5)《大公報》1934年7月21日《最高法院判決陳獨秀案陳彭各處徒刑八年》507
  6)《申報》1934年7月24日《陳獨秀等刑期執(zhí)行三分之一——依法優(yōu)待政治犯只需二年零八月》507
  7)《大公報》1934年7月26日《陳獨秀案將送蘇州執(zhí)行》508
  8)《中央日報》1934年7月27日《陳彭案判決書送蘇高院轉當事人》508
  9)《申報》1934年7月27日《陳獨秀案宣判理由即可送達》508
  10)江寧地方法院致江蘇高等法院的陳彭案判決書送達復函1934年7月30日508
  11)江蘇高等法院繳還陳彭案判決書送達證書公函1934年8月3日
  509
  12)《中央日報》1934年8月5日《最高法院之陳彭案判決書下周可發(fā)表》509
  13)《中央日報》1934年8月11日《最高法院陳彭案判決書地方法院俟執(zhí)行命令到達即送監(jiān)執(zhí)行》510
  14)《中央日報》1934年8月12日《最高法院陳彭案判決書地方法院俟執(zhí)行命令到達即送監(jiān)執(zhí)行》(續(xù)昨)512
  七、收監(jiān)、優(yōu)待及獄中生活(1934年8月14日—1937年8月29日)516
 。ㄒ唬┦毡O(jiān)(1934年8月14日—8月28日)516
  1) 《中央日報》1934年8月14日《陳彭日內(nèi)送監(jiān)第一監(jiān)獄預備優(yōu)待室》
  516
  2) 《中央日報》1934年8月17日《陳彭尚未移監(jiān)非常上訴日期已過旬日第一監(jiān)獄正為布置房間》516
  3)陳獨秀致汪原放信(23、24)1934年8月18日、19日517
  4) 江蘇省第一監(jiān)獄關于擬另辟陳獨秀監(jiān)房修造費用致江蘇高等法院的呈文1934年8月19日517
  5) 《大公報》1934年8月21日《陳彭案判決書發(fā)表》519
  6) 《中央日報》1934年8月23日《陳彭即移監(jiān)九月上旬執(zhí)行》519
  7) 《中央日報》1934年8月26日《監(jiān)獄為陳獨秀另設監(jiān)房羅文干說明理由謂系使其獨居思過早日覺悟金樹仁病愈后當即提回法院》
  519
  8) 陳獨秀致汪原放信(25)1934年8月26日520
  9) 《中央日報》1934年8月28日《陳彭今日移入監(jiān)獄》521
  10) 《中央日報》1934年8月29日《陳彭等昨午移監(jiān)陳因有病住房較佳獄中準許閱讀書籍》521
  11) 《大公報》1934年8月29日《陳彭昨收監(jiān)將來或送反省院受訓》
  522
 。ǘ﹥(yōu)待及獄中生活(1934年8月29日—1937年8月29日)523
  1)江蘇高等法院關于收悉陳獨秀監(jiān)房圖紙、估價單給江蘇第一監(jiān)獄的指令1934年8月29日523
  2)江蘇高等法院關于陳獨秀監(jiān)房圖紙、估價單給司法行政部的呈文1934年8月29日523
  3)陳獨秀致汪原放信(26、27、28)1934年9月4日、22日、27日524
  4)章士釗贈陳獨秀詩1934年初冬525
  5)司法行政部關于陳獨秀監(jiān)房費用給江蘇高等法院的指令1934年9月29日526
  6)江蘇高等法院關于陳獨秀監(jiān)房費用給江蘇第一監(jiān)獄的訓令1934年10月4日526
  7) 陳獨秀致汪原放信(29、30)1934年10月10日、15日527
  8) 陳獨秀致汪原放信(31、31〔32〕、32〔33〕)1934年11月3、8、26日
  528
  9) 陳獨秀致羅家倫信(3)1934年12月3日529
  10) 陳獨秀致汪原放信(33〔34〕、34〔35〕)1934年12月7日、24日530
  11)陳獨秀致汪原放信(35〔36〕、36〔37〕)1935年1月13日、28日531
  12)江蘇第一監(jiān)獄關于陳獨秀監(jiān)房用款給江蘇高等法院的呈文1935年2月6日532
  13)陳獨秀致汪原放信(37〔38〕)1935年2月11日532
  14)江蘇高等法院關于陳獨秀案監(jiān)房用款給江蘇第一監(jiān)獄的指令1935年2月12日533
  15)江蘇高等法院關于修理陳獨秀監(jiān)房用款給司法行政部的呈文1935年2月12日533
  16)陳獨秀致胡適信(3)1935年2月14日534
  17)司法行政部關于催繳陳獨秀監(jiān)房修理墊付款給江蘇高等法院的訓令1935年2月15日535
  18)陳獨秀致汪原放信(38〔39〕、39〔40〕、40〔41〕)1935年2月18日、22日、25日535
  19)司法行政部關于準予陳獨秀監(jiān)房修理用款由司法建設預備費內(nèi)動支給江蘇高等法院的指令1935年2月26日537
  20)江蘇高等法院關于司法行政部準予陳獨秀監(jiān)房修理用款由建設預備費內(nèi)動支給江蘇第一監(jiān)獄的訓令1935年3月5日537
  21)陳獨秀致汪原放信(41〔42〕)1935年3月8日538
  22)江蘇第一監(jiān)獄關于保存皇城地租情形及修理陳獨秀監(jiān)房動支法收表給江蘇高等法院的呈文1935年3月16日538
  23)江蘇高等法院關于保存皇城等處地租及魚塘租金情形及動支法收表給第一監(jiān)獄的指令1935年3月20日539
  24)江蘇高等法院關于第一監(jiān)獄保存皇城等處地租魚塘租金情形及動支法收表給司法行政部的呈文1935年3月20日540
  25)司法行政部關于江蘇第一監(jiān)獄修理監(jiān)房用款已予注冊的指令1935年4月3日541
  26)江蘇高等法院關于司法部準予修理陳獨秀監(jiān)房用款動支法收表準予注冊的訓令1935年4月9日541
  27)司法行政部關于嚴于防范江蘇第一監(jiān)獄陳獨秀等活動的訓令1935年5月28日542
  28)江蘇第一監(jiān)獄關于嚴防陳獨秀等活動給江蘇高等法院的呈文544
  29)司法行政部關于催繳陳獨秀監(jiān)禁處所修理費用給蘇高等法院的訓令1935年7月22日545
  30)江蘇高等法院關于催繳陳獨秀監(jiān)禁處所修理費給江蘇第一監(jiān)獄的訓令1935年7月26日545
  31)陳獨秀致羅家倫信(4)1935年10月18日546
  32)柳亞子談陳獨秀與蘇曼殊的詩一首546
  33) 陳獨秀致蔡元培信(2)1936年2月7日547
  34)《中央日報》1936年5月4日《陳獨秀將移送反省院正在辦理手續(xù)》
  548
  35)《中央日報》1936年5月5日《陳獨秀移送反省院說不確蘇高院長派員巡視第一監(jiān)獄對衛(wèi)生紀律兩點特加注意》548
  36)陳獨秀致羅家倫信(5)1936年10月13日548
  37) 陳獨秀致羅家倫信(6)1936年10月30日549
  38)《中央日報》1936年11月30日《陳獨秀在獄中研究考古學》
  550
  39)陳獨秀致羅家倫信(7)1937年1月14日550
  40)《救國時報》1937年5月30日《陳獨秀的“牢”中生活亦是別有天地日方每月“冰敬”》550
  41)陳獨秀為潘玉良素描畫《側身背臥女人體》題詞551
  42)《中央日報》1937年6月12日《潘玉良畫展巡禮白描速寫冶中西畫理于一爐陳獨秀在獄中題字大加贊賞》551
  43)陳獨秀致陶亢德信(1)1937年7月8日553
  44)陳獨秀致蔡元培信(3)1937年7月24日553
  45)陳獨秀致陶亢德信(2)1937年7月30日559
  46)汪精衛(wèi)致胡適信1937年8月19日559
  八、減刑、出獄及離寧入漢(1937年8月21日—9月9日)561
  1)司法院關于陳獨秀減刑給南京國民政府主席的呈文1937年8月21日
  561
  2)國民政府關于陳獨秀減刑給司法院的指令1937年8月21日561
  3)國民政府司法院關于陳獨秀減刑給司法行政部的訓令1937年8月21日561
  4)國民政府文官處關于陳獨秀減刑給司法院的公函1937年8月21日
  561
  5) 《中央日報》1937年8月22日《國府昨明令宣告陳獨秀減刑原判徒刑八年減為三年陳氏入監(jiān)迄今已逾三年》562
  6) 陳獨秀致陶亢德信(3)1937年8月22日562
  7) 《申報》1937年8月24日《陳獨秀宣告減刑有期徒刑八年減為三年》563
  8) 《華北日報》1937年8月23日《陳獨秀決予減刑釋放》563
  9) 陳獨秀錄贈羅家倫杜甫《秋興八景(首)》七律一首564
  10)《中央日報》1937年8月24日《陳獨秀昨午出獄聞在京將有相當勾留》564
  11)《申報》1937年8月24日《陳獨秀昨午出獄》564
  12)《陳獨秀給〈申報〉編輯部的信》1937年8月25日564
  13)《天下日報》1937年8月27日《陳獨秀出獄》565
  14)陳中凡贈陳獨秀詩1937年9月567
  15)陳獨秀《和覯玄兄贈詩原韻》1937年9月567
  16)《中國內(nèi)幕》第三集君:《陳獨秀的被捕與出獄》1944年568
  17)陳獨秀給耕野的信1937年9月8日572
  九、 陳獨秀獄中著述574
 。ㄒ唬┱撆c詩文574
  1) 《誰和怎樣救中國?》574
  2) 《目前形勢與反對派的任務》579
  3) 陳獨秀自撰辯訴狀582
  4) 《上訴狀》582
  5) 《再抗辯書》586
  6) 《幾個爭論的問題》589
  7) 《國民會議與蘇維!594
  8) 《對政治草案和其他問題的意見》599
  9) 《給托派國際書記局的信》601
  10)肅清列爾士毒害無產(chǎn)階級先鋒隊的思想602
  11)贈望江朱燦樞聯(lián)604
  12)《金粉淚》五十六首604
  13)贈覯玄同學615
  14)為劉海粟題字616
  15)題劉海粟古松圖617
  16)《無產(chǎn)階級與民主主義》
  619
  17)《我們在時局中的任務》623
  18)《中國的一日——五月二十一日》632
  19)《緊要聲明》633
  20)《特別聲明》634
  附錄一陳其昌來信(1)635
  附錄二回信636
  附錄三《從魯迅的一封信,談到陳其昌這個人》638
  附錄四《關于〈答托洛斯基派的信〉(后篇)》646
  附錄五《這兩篇文章不應再算作魯迅的作品》657
  附錄六《關于〈陳獨秀往事〉致靳樹鵬先生》659
  21)《關于民主主義的幾點根本思想》662
  附錄一《論無產(chǎn)階級與民主主義》665
  附錄二《補遺》668
  附錄三《中國共產(chǎn)主義同盟(托派)中央對“DS”來信的決議》669
  22)《中國共產(chǎn)主義同盟為開除劉仁靜黨籍通告》671
  23)自撰遣興聯(lián)673
  24)贈望江吳毓卿聯(lián)673
  25) 贈薛太生聯(lián)673
  26)贈周溪璇聯(lián)673
  27)《老子考略》674
  28)《孔子與中國》685
  29)《實庵自傳》695
  30)《武裝保衛(wèi)上海!發(fā)動全面抗戰(zhàn)!》705
  31)和斠玄兄贈詩原韻706
  32)《悼老友李光炯先生》707
 。ǘ┪淖忠繇崒W著述
  1《實庵字說》708
  2《中國古代語音有復聲母說》(存目)769
  3《連語類編》(存目)769
  4《荀子韻表及考釋》(存目)770
  5《屈宋韻表及考釋》(存目)770
  6《晉呂靜韻集目》(存目)770
  7《廣韻冬東鐘江中之古韻考》(存目)770
  8《古音陰陽入互用例表及其他》(1936年手稿)770
  9《干支為字母說》(存目)770
  10《識字初階》(存目)770
  11《表》(存目)770
  12《甲戌隨筆》(存目)771
  13《以右旁之聲分部計劃》(存目)771
  陳獨秀在南京獄中大事記772
  附錄:陳獨秀被捕史實的幾點考證805
  1吳鐵城的三封密電805
  2王震南乎?王振南乎?810
  3關于陳獨秀軍政部題詞812
  編后記815
  前言前言
  《研究室和監(jiān)獄》發(fā)生的文明
 。ǎ玻埃埃鼓辏翟拢玻谷眨
  葉尚志
 。ㄒ唬
  今年紀念五四運動90周年和陳獨秀誕辰130周年,不禁想起陳獨秀先生在“五四”之后的六月八日,為軍警大肆逮捕學生憤而寫下的一組短文,刊于《每周評論》,其中一文題為《研究室與監(jiān)獄》。全文如下:
  “世界文明發(fā)源有二:一是科學研究室,一是監(jiān)獄。我們青年要立志出了研究室就入監(jiān)獄,出了監(jiān)獄就入研究室,這才是人生最高尚優(yōu)美的生活。從這兩處發(fā)生的文明,才前言
  《研究室和監(jiān)獄》發(fā)生的文明
 。ǎ玻埃埃鼓辏翟拢玻谷眨
  葉尚志
 。ㄒ唬
  今年紀念五四運動90周年和陳獨秀誕辰130周年,不禁想起陳獨秀先生在“五四”之后的六月八日,為軍警大肆逮捕學生憤而寫下的一組短文,刊于《每周評論》,其中一文題為《研究室與監(jiān)獄》。全文如下:
  “世界文明發(fā)源有二:一是科學研究室,一是監(jiān)獄。我們青年要立志出了研究室就入監(jiān)獄,出了監(jiān)獄就入研究室,這才是人生最高尚優(yōu)美的生活。從這兩處發(fā)生的文明,才是真文明,才是有生命有價值的文明。”
  短短的華章,從字面上一看便可讓任何人能夠明白無誤地理解其意涵,這便是:希望那個時代的青年要立志,既要下決心研究科學真理(包括自然科學、技術科學和人文科學之真理);又要頂著反動當局的鎮(zhèn)壓,不惜犧牲,不怕坐牢;在監(jiān)牢里可以親身體驗到民主、自由之可貴,反動當局之可憎,要為爭取民主自由而奮斗。執(zhí)著追求于此,才是最高尚、最優(yōu)美的生活。這兩處發(fā)生的文明才是真正的文明,有生命、有價值的文明。這便是陳獨秀先生所希望達到的目標———追求文明的社會、文明的世界。
 。ǘ
  這僅就字面來理解陳獨秀的這篇言簡意賅、鮮明有力的文字。還應考慮他寫此文時的處境與心情,以及一直以來的為人、所作的宣言和實踐,才能從縱向、歷史、立體地探索其深意,也許能受到更多的啟發(fā)。
  寫此文時,陳獨秀先生已是四十不惑之年的人了。1895年日寇侵華發(fā)動甲午戰(zhàn)爭,我國失敗,背負屈辱,失地賠款,倒賠兩億兩白銀,并把臺灣等地割讓給侵略者,喂肥了日本,助長其野心,導致日后遺患無窮。這對年僅16歲、血氣方剛、充滿憂憤的陳獨秀這位少年刺激太深。從此,他立志愛國救亡、追求真理,致力革命,爭取民主,反清反袁,改造舊邦。辛亥革命之后,陳被聘為安徽都督府秘書長,受到軍閥倪嗣沖的追捕,在蕪湖第一次落入囹圄。他要反動派要殺快殺,準備慷慨赴死,不料有人刀下留人,幸未被屠殺,又一次逃往日本,乃至五出東洋;貒粩嗤苿臃辞濉⒎丛托挛幕瘑⒚蛇\動,獨樹一幟,成為思想啟蒙的“耀眼明星”,五四運動的先導。
  寫到這里,應該突出地提到1915年陳最后一次返國。為了推進文化啟蒙、思想革命,他在蝸居創(chuàng)辦了《新青年》雜志,在創(chuàng)刊號第一篇《敬告青年》一文中,陳獨秀寫道:“青年如初春,如朝日,如百卉之萌動,如利刃之新發(fā)于硎,人生最可寶貴之期也”,他“泣血陳辭于青年”,“自覺其新鮮活潑之價值與責任”,“奮其智能,力排陳腐朽敗”,對青年提出六項標準:
  “一、自主的而非奴隸的……
  二、進步的而非保守的……
  三、進取的而非退隱的……
  四、世界的而非鎖國的……
  五、實用的而非虛文的……
  六、科學的而非想象的……”
  他在闡釋這六條標準時,強調(diào)了適應世界進步潮流,弘揚“科學與民主”,“若舟車之有兩翼焉”。與此同時,他在創(chuàng)刊號中還強調(diào)宣揚“人權、進化論和社會主義”乃人類三大發(fā)明,把半個多世紀以來,借西學東漸之勢,倡導現(xiàn)代化的水平向前推進了一大步。這可以作為陳獨秀在五四運動高潮中提倡通過“研究室與監(jiān)獄”,追求有生命、有價值的真文明的注腳。
 。ㄈ
  上述這一歷程,表明陳獨秀這時已是堅定勇敢從事民主革命24年的老將,呼風喚雨,影響全國的風云人物。
  陳獨秀是在五四運動已風起云涌,斗爭十分激烈,反動氣焰張狂,170多名學生被捕,800多名學生關押在北大校舍,高校成了拘留所的背景下,寫成《研究室與監(jiān)獄》這篇文章的。他回答友人建議他從速逃離北京這個危險之地時,說道:“我腦筋慘痛已極,極盼政府早日捉我下監(jiān)處死,不欲生存于此惡濁社會也。”
  陳獨秀的性格,可以概括為:感而發(fā),勇而思,思必定,定必行,行必果。他在發(fā)表了大量評論和這篇短文之后,當即起草《北京市民宣言》,請胡適譯成英文,立即親赴印刷,不避追捕,準備犧牲,于6月11日,與高一涵、鄧仲繩、王星拱、程演生分頭到公共場所散發(fā)。不幸,果然被捕。經(jīng)過京、滬和全國知名人士營救,關了98日,終于出獄,受到群眾熱烈歡迎。表明陳獨秀不但是一位革命的思想家、宣傳家,而且是言行一致、思想與行動統(tǒng)一的革命實行家、“身先士卒的統(tǒng)帥”,作出了示范和表率;不愧為后來毛澤東向斯諾所說的“陳獨秀是五四運動的總司令”。他以實際行動實踐了他寫的《研究室與監(jiān)獄》一文所弘揚的革命精神。
 。ㄋ模
  陳獨秀在寫出《研究室與監(jiān)獄》這篇短文,經(jīng)歷了五四運動的驟雨旋風之后,直到他籌建中國共產(chǎn)黨,擔任五任黨的主要領導,發(fā)動群眾,推進大革命;經(jīng)歷了輝煌和挫折,轉入地下。雖因政見分歧,被黨內(nèi)除名,仍然堅持反帝、反蔣和為民主、為社會主義而奮斗。因此再次被捕,投入南京監(jiān)獄。
  陳這次入獄,又一次驗證了他如何實踐《研究室和監(jiān)獄》一文的真髓。
 。保梗常材晁谏虾T乐萋酚琅d里的秘密寓所,由于叛徒告密而被捕,時年53歲,已是久歷風霜、備經(jīng)錘煉的老將了。他和他的公子陳延年早就誓言:“革命不怕死,怕死不革命”,延年和喬年兩位愛子,幾年前(1927年、1928年)先后在上海龍華慷慨赴死,以高風亮節(jié)實踐了乃父和自己的誓言。
  陳獨秀早把生死置之度外,視死如歸。在火車押送他到南京的當夜,竟呼呼熟睡,令軍警驚奇。到了南京,在與軍政部長何應欽及一班嘍啰見面時,何在大革命前后已領教過陳獨秀的聲望和風采,其他人等也久慕陳獨秀的大名,備有筆墨,求他題字。他竟一口氣寫了五幅書法:“三軍可奪帥,匹夫不可奪志也”;“威武不能屈,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等;并針對一班年輕反動軍警寫出“莫等閑白了少年頭,空悲切!”陳簡直把被捕當成平常之事,忘了囚徒的身份,利用當時當?shù)貤l件,用筆墨繼續(xù)戰(zhàn)斗,用書法再造了中華傳統(tǒng)文明,張揚了民族正氣。
 。ㄎ澹
  蔣介石本來對陳獨秀恨之入骨,必砍殺之而后快,但懾于陳的社會名望和國內(nèi)外許多知名人士營救或探望的壓力,不敢對他妄開殺戒。這些知名人士,海外有:杜威、愛因斯坦、羅素、伏爾泰等;國內(nèi)有:蔡元培、胡適、蔣夢麟、傅斯年、段錫朋、羅家倫、陳鐘凡、章士釗、楊杏佛、楊樹達、劉海粟以及安徽老鄉(xiāng)柏烈武、李光炯、光明甫、潘贊化、王星拱等,共50多人。蔣介石當然不敢冒然動手。
  這里特別提一下藝術大師劉海粟和他的女弟子潘玉良。劉海粟以引進西畫與祖國傳統(tǒng)繪畫相結合,而馳名海內(nèi)外。他是一位倡導新說、反對舊規(guī),具有民主進步思想、無黨無派的藝術大師。五四前后,服膺陳獨秀的科學與民主、思想革命、文化啟蒙的主張。他因出洋返國創(chuàng)辦藝術學校,突破封建觀念,實行男女模特教學繪畫而出名,也受到保守勢力攻擊;陳獨秀卻表示支持。二位默契,惺惺相惜。劉曾敬佩陳的人格,冒著阻攔,兩次入監(jiān)看望陳獨秀。劉當面贊揚他“你真?zhèn)ゴ?rdquo;,陳當即回應:“你偉大!蔣介石要我反省,我反省什么,我看他倒要反省。”二人談笑風生,劉大師帶了筆墨求陳題詞,陳不假思索,當即寫了自撰對聯(lián):
  行無愧怍心常坦;
  身處艱難氣若虹。
  又一次劉從黃山下來,前往看望,陳在他畫的《古松圖》上題詞:
  黃山孤松,不孤而孤,孤而不孤;
  孤與不孤,各有其境,各有其圖。
  改革開放后,劉老伉儷到蓬舍向我贈畫、題字,并在落實政策發(fā)還書畫中,在復興中路的家中向我展示陳在獄中為他寫的對聯(lián)、題詞,使我先睹為快,一飽眼福。1994年劉海粟大師百歲誕辰,我?guī)ш惇毿阆壬膶O女長璞看望劉老,回憶往事。老人仍伸出大拇指說:“你的祖父真?zhèn)ゴ螅萌搜剑?rdquo;劉老與陳長璞相對而泣,劉老夫人夏伊喬、女兒劉蟾和我,眾皆動容。
  潘玉良,本是揚州流落少女,陳獨秀的留日安慶同鄉(xiāng)潘贊化憐女孤貧,予以救贖;陳獨秀見她繪畫很有靈氣,建議送她到劉海粟的藝術學校培養(yǎng);學有所成,陳又建議送她到法國深造。潘玉良得以遠涉重洋,于1923年留法,終成大器。1933年回國,翌年任教于中央大學藝術系。潘玉良于1936年在南京辦畫展,竟不顧冒犯當局,畫了一幅正在獄中的陳獨秀像參展,以報答恩人。至今傳為佳話。
 。
  陳獨秀先生在監(jiān)獄確實沒有虛度光陰。除接見了大批知名人士外,就是繼續(xù)看書、研究學問,撰寫文章,作詩題詞。
  陳在這次入獄時,便托胡適等人幫他借書,從馬恩著作、亞當•斯密等人的政治經(jīng)濟學、日、英、法文書籍,以及新近進修的德文書籍,還有大量中國歷史學、中國文字學著作。他的監(jiān)室是單間,除一張單人床和一張書桌外,就是竹制書架,書籍擺得滿滿的,這也是南京當局懾于陳的名望和輿論,對他的“優(yōu)待”,不同于其他囚徒。他當初計劃二三年內(nèi)寫《古代中國史》、《現(xiàn)代中國史》、《道學概論》、《孔子與儒家》、《耶穌與基督教》、《我的回憶》、《宋末亡國史》、《明末亡國史》。這些計劃有的雖動手,但主要精力集中于他一生著力研究的中國文字學,從殷周甲骨文到《說文解字》等文字學說,他都參考;而在他頭腦中儲存的“資料”更豐富。因此他1927年從領導崗位退出后和在獄中完成了中國古語、音韻、字表,以及荀子、干支關于文字音韻考釋等,著成文字,化名不斷刊于各種雜志。他在此前和出獄后,至他臥病不起完成了《小學(即文字學)識字教本》和對國際、國內(nèi)形勢,抗戰(zhàn)、建設、被壓迫民族之解放等問題的演說與評論文章,在貧病交加情況下,從未輟筆。他既是白話文的倡導者,又是傳統(tǒng)詩詞的高手,他在獄中通過所作的《金粉淚》詩56首,嬉笑怒罵,信筆揮灑,揭露反動當局花天酒地,騎在人民頭上,專打內(nèi)戰(zhàn),不事抗日,諷刺無遺,膾炙人口。他以一生的實際行動,實踐了《研究室與監(jiān)獄》的誓言,對他所寄望的青年作出了榜樣。
  陳獨秀一生為科學與民主、思想革命、新文化啟蒙,新民主主義和社會主義,四進監(jiān)獄,把社會當課堂,把革命當職業(yè),把真理作目標,而研究,而奮斗。他精通祖國古今文字、古今文化,熟悉日、英、法語,粗通俄語,晚年獄中為了便于照原著進行研究,又學德語。他一生勤奮探索,博古通今,知行合一、言行一致、光明磊落、思想透明,從不搞陰謀詭計。他心系勞苦大眾,胸懷祖國,眼觀全球,立志為人類解放而斗爭;不怕犧牲,毀家紓難,無私無畏,敢于擔當,品格高尚,氣魄非凡,魅力感人,是一位帥才。在他周圍凝聚了不少精英,公認他能擔當大任,建黨之后公推他為五任主要領導,黨的領袖,不是偶然的。
 。ㄆ撸
  1927年大革命形勢發(fā)生突變、逆轉,終于慘敗,具有復雜原因,也不是偶然的。陳獨秀的命運與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命運是緊密相連的。他從高端跌入低谷,既有客觀原因,也有主觀因素。最根本原因是當時歷史條件決定了國民黨蔣介石、汪精衛(wèi)反動階級本質逐漸發(fā)展、暴露無遺,又持有軍政實權,叛變革命,慘殺同盟者。共產(chǎn)國際和俄共全權在握,對蔣、汪當作依靠,奉送大批金錢、武器,養(yǎng)癰遺患,政策右傾;朝三暮四,也有“左”傾,七手八腳,指揮混亂;中國共產(chǎn)黨成立不久,弱小無權,被共產(chǎn)國際當作附庸、苦力,作為國際一個支部紀律所限,無以自立,無法抵制誤導,不可能獨立負責,無法決定自己的命運。
  總之,大革命失敗,取決于歷史條件的局限性,共產(chǎn)國際、俄共的局限性和中國共產(chǎn)黨的局限性;總之,是由于歷史主客觀各方面的局限性綜合交叉起作用的結果,而不是偶然的。
  在這種失敗的大局之下,從領導責任來說,顯然起關鍵作用的是共產(chǎn)國際,實際上是俄共。這是一個復雜的課題,非片言只語可以說得清楚。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如果說有錯誤、有責任,也是從屬的,只能處于次要的地位。而陳獨秀在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集體中是主要負責人,既有他的主張,也有對共產(chǎn)國際錯誤政策的抵制,也有不得不執(zhí)行錯誤政策的錯誤,不能一概而論。在這個限定的意義上他也有責任,是這個領導集體的主要責任者。他在黨的五次大會上和下臺以后都作了真誠的檢討和自責,但共產(chǎn)國際和俄共沒有一點檢討和自責,反而自封為一貫正確,把責任推給陳一人,這無論如何是講不通的,也是鐵骨錚錚的陳獨秀無法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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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獨秀與黨中央分道揚鑣、被除名之后,既有正確主張、表現(xiàn)的一面(如對革命低潮的估計與策略,不同意盲動的“左”傾路線),也有錯誤的主張(如否定農(nóng)村建立紅軍,認為取得政權才應建立紅軍),走過彎路(如加入托派)。但是他一直高舉的是馬克思主義的旗幟,并在1934年公開審判他的法庭上維護了共產(chǎn)黨人的聲譽,公然抵制了法官的“清共”、“反共”反動主張和法官叫囂“危害民國”、“剿滅紅軍”的反動主張、分不清敵我的錯誤說詞。明確表示了對國民黨反動當局必須推翻;對中國共產(chǎn)黨只是路線不同,敵我界限卻涇渭分明,保持了革命家和共產(chǎn)黨人的氣節(jié)和聲譽,引起了法庭旁聽觀眾嘖嘖稱奇和對革命家的欽佩。這場法庭上的鮮明政治斗爭,陳獨秀由被告變成了原告,法庭吃了敗仗,陳是勝利者,不亞于季米特洛夫1933年在萊比錫法庭上戰(zhàn)勝法西斯一場政治法律斗爭?上в捎趪顸h借著手中特權,封鎖了消息,不讓報導,否則共產(chǎn)黨人的聲譽更隆,陳獨秀的影響更大,不是可以逆睹的嗎?
  這是陳獨秀在法庭上這一嚴峻復雜斗爭條件下經(jīng)受的考驗,也是他五四運動時期所宣言的《研究室和監(jiān)獄》,“這兩處發(fā)生的文明,才是真文明,才是有生命有價值的文明”。
  陳獨秀一生63年,從覺醒、早熟、參加革命實踐,共歷47年,他一生的思想主張主要是正面的,也有錯誤,在中國革命復雜斗爭中,誰能做到一貫正確呢?所以陳的錯誤能說那是次要的。他雖然經(jīng)歷過曲折跌宕,但也經(jīng)歷過鼎盛輝煌。他勤奮多思、自強不息、探索不止,思想是不斷發(fā)展的。
  他青少年時期萌發(fā)的是血氣方剛愛國救亡,反清反袁,屬于在知識分子精英人士圈子中進行舊民主主義范疇的斗爭。五四運動和中共成立之后,已從知識分子精英人士圈子,進入工農(nóng)勞苦大眾,信仰力行的是馬克思主義、社會主義,在我國是新民主主義。正如他說這是他一生中思想的一次飛躍。在他出黨之后,思想并未停滯,經(jīng)歷跌宕曲折嚴酷磨煉之后,出獄前后近十年的反思,對一生的信仰和實踐,有了揚棄和升華,實際上是一輪否定之否定,進入更高的境界。他不信教條,不信迷信,不崇拜任何個人,只崇尚真理。他在維護馬克思主義正宗前提下,其標志主要是徹底否定了共產(chǎn)主義運動中的離經(jīng)叛道,包括對自己重新認識和走過的道路,加以提升。所以他的晚年思想更加豐富,更臻成熟。他一生干出了一番偉大的事業(yè),推動了歷史前進,無愧于祖國、人民和歷史。他是一位真正的大寫的人,不論勝利和失敗,他都表現(xiàn)鐵骨錚錚,氣節(jié)高尚;雖貧病交加,但精神不倒;赍志以歿,精神不朽。他生前、身后頭上戴了九頂帽子,大都屬于敵我矛盾性質,證明是不符合史實的。他是炎黃的優(yōu)秀子孫,人民忠實的公仆,民族的英雄,是值得永遠紀念的偉大人物。
  我們當今對于陳獨秀宣示的《研究室和監(jiān)獄》文章,不在于機械照搬照套,而在于汲取其精神和實質:立志探索改造社會,無私無畏,勇于開拓,善于創(chuàng)造,與時俱進,自強不息,奮斗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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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說明
陳獨秀南京獄中資料匯編的作者是奚金芳 伍玲玲,全書語言優(yōu)美,行文流暢,內(nèi)容豐富生動引人入勝。為表示對作者的支持,建議在閱讀電子書的同時,購買紙質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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