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3年問世的《致博蒙書》是反映“盧梭的宗教”的重要文獻。文中那句“我是基督徒”,不僅帶有顯而易見的真誠,更是薩瓦代理本堂神父所建造的樸素然而堅實的神殿里的拱頂石。這不是什么情感流露或抒情活動:我們已然觸及良知光照下的理性,自《論科學和文藝》直至《愛彌兒》所建立的哲學的核心。盧梭將這種基督宗教稱為“人性的和社會的宗教”。換言之,基督精神和人文精神在彼此的內(nèi)涵中找到了共同本質(zhì)。 《致博蒙書》這封長信就像一出戲劇。主角是盧梭本人。他本色扮演了一個不幸受迫害的作家。 作者簡介: 盧梭,18世紀法國啟蒙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家、文學家、音樂家,法國大革命的思想先驅(qū),啟蒙運動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被譽為“現(xiàn)代民主政體之父”。盧梭堅持社會契約論,主張建立資產(chǎn)階級的“理性王國”;強調(diào)自由平等,反對壓迫;提出“天賦人權(quán)”,反對專制、暴政。其代表作有:《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chǔ)》、《社會契約論》、《愛彌兒》、《懺悔錄》等。 目錄: 中譯本導言法文本導言致博蒙書附錄:啟示的假想或寓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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