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失樂園>》是一部里程碑式著作,在彌爾頓批評中的地位,與《詩大序》之于詩經學約略相當。自1942年出版以后,英語世界闡釋《失樂園》,才回歸正統(tǒng),才擺脫了視彌爾頓為民主斗士、視撒旦為英雄的話語糾纏。 此書前半部分,追本溯源,借助講論《荷馬史詩》和《埃涅阿斯紀》,區(qū)分基礎史詩與二級史詩,從而將《失樂園》置于《埃涅阿斯紀》所奠基的二級史詩傳統(tǒng)之中。此書后半部分,從駁斥啟蒙運動以來的普遍人性論入手,將《失樂園》置于圣奧古斯丁的傳統(tǒng)之中。 對于漢語學界,此書意義至少有二:1.摘掉現(xiàn)代眼鏡,如其本然閱讀古書;2.文學批評應樹立文體意識,先“藝”后“道”,先留意作者選擇了什么文體,后留意作者說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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